(一)交易商承诺或签署与交易有关的责任文件(含数据电文合同);
(二)买方交易商将购买指令输入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并向中心交付定金;
(三)卖方交易商向中心提交仓单并将卖出指令输入中心电子交易系统,如货物暂未在中心注册登记取得仓单,卖方须向中心交付仓单担保金;
(四)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根据买卖双方提交的货款、仓单或仓单担保金情况确认交易商的交易资格;
(五)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按“价格优先、时间优先”的原则对所有交易商发出的购买或销售指令排序,当购买价大于或等于销售价则自动成交,成交价为购买价和销售价中申报时间在先的价格。当某电子交易合同以涨(跌)停板价格成交时,涨(跌)停板价格购买(销售)指令按照转让优先和时间优先的原则排序。
山西焦联电子交易中心版权与免责声明:
① 凡本网注明“来源:山西焦联电子交易中心”的所有作品,版权均属于山西焦联电子交易中心,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、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。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,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,并注明“来源:山西焦联电子交易中心”。违反上述声明者,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。 ② 凡本网注明“来源:XXX(非山西焦联电子交易中心)”的作品,均转载自其它媒体,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。 ③ 如因作品内容、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,请在30日内进行。 ※ 联系方式: 电话:0351—4727260 邮箱: coking@cncoke.com